立即註冊 找回密碼

找樂子論壇【關閉註冊】

查看: 1020|回覆: 0
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[官方情報] 挑戰神秘惡勢力,獲取決勝賭豪 劫!

[複製鏈接] x0 [感謝清單]
╚══javascript:;

99

主題

24

聽眾

70

經驗值

④ 臨演

其它詳細
跳轉到指定樓層
樓主
發表於 2022-4-24 23:24:36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 | |

活動資訊

活動日期
2022/04/22  中午 12:00 ~ 2022/04/28  晚上 23:59

活動說明
※於活動期間獲得「決勝賭豪 劫」的玩家,系統將於 4/29 (五) 開始陸續派發相對應的焰紅炫彩+飾框頭像。
​【活動簡介】耗盡生命值:將生命(HP)消耗至 0,獲得 (「決勝賭豪 劫」、15 顆百獸特攻隊晶球 ) 2 選 1。
【疾風鐐銬】對目標造成 1、2、4、10 或 100 爆擊消耗其生命,每次花費為 60 聯盟幣。
【暗影之牢】對目標造成 7、14、28 或 100 爆擊消耗其生命,每次花費為 230 聯盟幣。
【大獎獎池】將於生命耗盡後獲得對應獎勵。
‣‣ 耗盡第一次:( 「決勝賭豪 劫」、15 顆百獸特攻隊晶球  ) 2 選 1
‣‣ 耗盡第二次以上:最新自選 510 造型 + 15 顆百獸特攻隊晶球 + 100 枚百獸特攻隊代幣 全部帶走!
【每抽獎勵】每抽皆可得到任一隨機額外獎勵,以下為獎池內容。
‣‣ 疾風鐐銬:5 顆百獸特攻隊晶球、1 顆百獸特攻隊晶球  、88 枚百獸特攻隊代幣
‣‣ 暗影之牢:15 顆百獸特攻隊晶球、百獸特攻隊禮包、百獸特攻隊限定禮包
【替代獎勵】若已擁有該類別中所有造型,則改派以下物品。
‣‣ 自選 510 造型→ 7 顆百獸特攻隊晶球晶球
本活動造型派發以未擁有為主,若抽到的造型未擁有英雄,將連同英雄一起派發,已擁有英雄則不另行派發。
活動如有任何疑問,請與客服中心聯絡


注意事項

1. 生命值將扣除至取得活動大獎資格止,意即兌換活動大獎後,生命值將重新計算。
2. 此為機會中獎商品,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,請妥善評估再行參加或購買。
3. 造型含 2022/04/22 (含當日) 前曾於商城中可單獨直購之造型,但不包含組合包販售、公益造型、極地狙擊手 凱特琳。
4. 活動獎勵將自動派發至遊戲帳號中,派獎過程可能因流量較高而偶有延遲,請召喚師耐心等待並嘗試重新啟動遊戲確認是否有收到獎勵,若確認沒有收到獎勵,請聯繫客服中心。
5. 本活動獎勵均不適用於《英雄聯盟》商城退貨機制,亦無法更換為其他道具、點數、或返回儲值之費用。
6. 活動須於活動期限內,達成活動指定之條件,才具活動參加、獎項兌換領取之資格。實際任務達成之計算、 官方伺服器開放時間均依據《英雄聯盟》伺服器、資料庫之數據為準;活動虛寶獎項所呈現之效果,應以遊戲內實際設定為準。
7. 本活動之參加者應依活動規則進行獎項抽取、蒐集及兌換,本活動各個獎項的中獎機率不一,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,請妥善評估再行參加或購買,如對於中獎機率有任何異議,切勿參加本活動。
8. 本活動之參加、得獎資格及獎項均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或轉移至其他帳號,一經兌換即無法進行回復、退換貨、轉移,亦不得要求轉換為現金、遊戲點數/幣值、紅利,或更換其他商品及權益。
9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,若因觸犯遊戲規章遭受凍結處份、個人線路不穩,導致斷線、連接失敗等問題, 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 獎通知,或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而影響活動參與,本公司均不 負責,活動照常舉行,不另做補償。
10. 本公司有權檢視各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得獎情形是否涉嫌例:人為操作、惡意灌票(投票活動要寫)、蓄意偽造、多開(重)帳號、短時間 異常多筆參與行為、 透過任何 電腦程式參與活動、詐欺、任何違反會員系統服務合約及停權管理規章之情事者,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 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, 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 活動資格及獎項,本公司得一概取消之。
11. 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,以活動網站公告及本公司官方說明為準,本公司擁有本活動隨時及最終保留、變更、修改、或撤回、取消獎項發送等之 權利, 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, 本活動將有一部或全部暫停、延後舉辦或取消之權利。如有其他未盡事宜,本公司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,並以最新公告為主。
12.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不同意或有違反,應視為無參加資格 ,或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 資格, 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本 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本公司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13. 因應「防止兒少過度購買遊戲點數(卡)自律行動」政策,凡未成年人於實體通路購買遊戲點數面額為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,應由家長陪同購買。
14. 若消費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,應於消費者之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並同意【本契約】 之所有內容後,方得使用本遊戲服務,【本契約】條款變更時亦同。
15. 如為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使用者,需經由家長同意方可購買與使用商城服務。  
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帖 登入 | 立即註冊

Archiver|手機版|【關閉註冊】找樂子論壇

GMT+8, 2024-11-5 12:18 , Processed in 0.051218 second(s), 723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Powered by HstarForum 1.0

© 2001-2012

回頂部